制度开放 | 安永深度解读《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金融改革篇
前言
2024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如下图所示,本次《实施方案》是继2021年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引领区意见》),2023年发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两大重磅政策后,中央支持浦东新区探索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所出台的又一重要举措,为浦东新区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提供了明确方向。
从目标时间看,如下图所示,本次《实施方案》继续延续《引领区意见》的思想方针,并结合最新国内外局势,对于浦东新区到2027年前的发展制定更为清晰的路线图。
我们在本报告中,对《实施方案》中金融政策给予深度解读,并提供安永的洞察和对未来的展望。
《实施方案》时间表
本次《实施方案》共包括七章内容,涉及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二十三项具体举措。其中,金融领域的改革较先前《引领区意见》 又有诸多新元素,相关政策比较及解读如下。
安永观点及展望
浦东新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区域,其发展备受各界瞩目。2023年,浦东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715.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4.8%,占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5%。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引擎,浦东新区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目前金融业已成为浦东新区第一大产业,聚集了国内最丰富的金融要素市场、最密集的金融机构、最活跃的金融交易,以及最集中的金融人才资源。
2021年全国人大特别赋予浦东新区立法权后,截至2023年7月底,上海已制定18部覆盖多个领域的法规,其中2部为金融相关法规。立法权的赋予使浦东新区能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更加灵活及创新的法规。本次《实施方案》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浦东新区在金融、科技、人才等多个领域的目标,为未来立法权的行使打开更加广泛的想象空间。
浦东新区金融相关的立法内容
结语
通过前文的比较分析以及浦东新区金融实力的概览,我们欣喜地看到本次《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投资于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促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和发展等全方位的举措,高屋建瓴且注重细节。这将进一步推动浦东新区的开放发展,促进上海在中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展望未来,《实施方案》发布后的浦东新区将如虎添翼,在建设金融强国、发展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上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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